昭政办函〔2020〕9号
景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昭苏县人民政府决定将“昭苏县农村安居工程领导小组”与“昭苏县城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合并为“昭苏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粟若愚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昭苏马场党委书记
副组长:巴 图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扶贫办主任
成 员:阿里木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胡雪松 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盛玉斌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科技局党组书记
姚继元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卢燕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畜牧兽医局局长
李海涛 县财政局局长
刘翠红 县审计局局长
帕尔哈提 县住建局局长
艾尼瓦尔 县教育局局长
董 博 县民政局局长
杨天华 县残联理事长
杨 旭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雪玲 县住房公积金办主任
李大沛 县住建局一级主任科员
苏晓伟 人行昭苏支行行长
张德新 农发行昭苏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和县委、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昭苏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协调重大事项;研究制定昭苏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各乡镇实施计划、工程质量、资金分配使用、运行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县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完成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帕尔哈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盛玉斌、李海涛、李大沛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