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新科规〔2021〕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科技局,各地州市科技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科技创新治理体系,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生态,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规范科研诚信管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自治区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 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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