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苏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防雹、人工增雨工作的安排部署,为了保障人工防雹、增雨作业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现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发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一、2025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5日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实施开展人工影响天气防雹、人工增雨(增雪)作业,在此期间若有天气过程,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指挥人影作业队伍在阿克达拉镇、萨尔阔布镇、喀夏加尔镇、乌宗布拉克镇、洪纳海镇、昭苏镇、夏特乡、胡松图哈尔逊乡、察汗乌苏乡、喀拉苏镇、伊犁种马场、昭苏马场等各个作业点进行火箭、高炮,人工增雨(增雪)、防雹作业。
二、高炮作业点半径10公里、火箭发射架作业点半径15公里圆形范围内为弹着点区域,作业期间应尽量不要进入此区域,作业时不要靠近围观,以免发生意外伤害,当地派出所要协助警戒。
三、作业设备类型:高炮及人影火箭发射装备。
四、发现残骸后不得随意拆解、敲打,否则任何后果自负。
五、弹药残骸下落后没有环境污染。若发现未爆炸的炮弹和火箭弹弹药残骸或残骸对人、物造成损害的,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不要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要及时与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或当地派出所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联系电话:0999-6022802
特此公告
昭苏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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