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苏县关于开展2022年度公共租赁住房集中整治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昭苏县2022年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以下合并简称公租房)管理,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公租房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公租房管理秩序,按照县纪委监委工作部署,根据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公租房集中整治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范围
县城区域内获得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个人)。
二、集中整治时间
2022年4月16日-2022年11月30日。
三、集中整治重点
围绕公租房管理方面,重点整治公租房管理中存在的违规分配,违规享受,转租转借,长期空置,长期欠费,擅自改变用途,退出机制执行不力,住户诉求解决不及时等问题。
1.在公租房准入审批中,不按照规定办事,批条子、打招呼、收好处,将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的。
2.公租房受理部门和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本来符合条件的保障性对象拒之门外的。
3.在本县有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及以上的享受公租房的或1个家庭重复享受2套公租房及以上的,明显超出实际需求的。
4.公租房保障家庭收入和财产(住房支付能力)明显超出公租房准入标准的。
5.采取贿赂、欺骗等手段获得公租房保障的。
6.拖欠公租房租金累计长达6个月以上的。
7.保障对象违规将公租房转租、转借他人的。
8.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擅自改变公租房居住用途的。
9.保障对象将公租房用于生产、经营等用途的。
10.公租房租期满后未申请续租超期居住公租房超过12个月以上的。
11.已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拒不退出的。
12.调整、提高租金标准拒不执行的。
13.屋内经常饮酒,吵架,扰民,损坏设备等,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休息,不配合公租房管理的。
14.长期空置达6个月以上的。
15.因违规或不符合保障条件,群众有反映、举报,未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反馈的。
16.其他违规问题。
四、清理整治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昭苏县昭苏镇,洪纳海镇,乌尊布拉克镇相关部门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核查,承租人务必积极配合,反映真实情况,不得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1.主动缴费。凡拖欠公租房租金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缴清所欠费用,拒不缴纳的,一律公开实名曝光,依法追缴各种欠费,并一律收回公租房,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2.自行腾退。凡不符合租住条件的,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腾退,拒不腾退的,昭苏镇,洪纳海镇,乌尊布拉克镇将依法强制执行,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3.严肃查处。对于存在非法转租行为的公租房家庭,取消其保障房入住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公租房,并将违规家庭基本信息、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等实名曝光;对于存在擅自改变公租房用途,昭苏镇,洪纳海镇,乌尊布拉克镇将联合执法部门进行强行清退,取消其保障房入住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4.对长期空置,经公告后仍联系不到的承租人,按法定程序入户由公证部门清点登记物品依法封存,相应承租人5年内不得再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5.对被举报的违规入住公租房的公职人员,及在公租房分配过程中公职人员存在的腐败问题、作风问题,由县纪委监委介入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不再符合公租房入住条件的承租人应当主动到昭苏镇住房保障办公室,洪纳海镇安居办办公室,乌尊布拉克镇安居办办公室并办理退出手续。清查情况将及时公示,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线索,可通过电话、信函、当面等方式向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昭苏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公室0999-6023918
地 址:昭苏县乌孙路(老民政局)三楼(住建局住房保障办)
举报电话:昭苏镇住房保障办公室0999-6026093
地 址:昭苏县健康街55号(昭苏镇住房保障办)
举报电话:洪纳海镇安居办办公室0999-6030748
地 址:昭苏县洪纳海街352号(洪纳海镇安居办)
举报电话:乌尊布拉克安居办办公室0999-6029659
地 址:昭苏县洪纳海街052号(乌尊布拉克安居办)
邮 编:835600
昭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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