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优惠政策汇编
昭苏县委、县政府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县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带来的影响,加大对全县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推动县域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根据上级文件优惠政策等通知精神,按照行业分类,梳理出28类126项优惠措施,现予以公开发布,欢迎全县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根据自身发展需求来电咨询。
(五)认真落实阶段性减征职工医疗保险费政策
2021年州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不随财政补助标准同步提高,按2020年每人每年290元标准执行。
责任人:赵德坤 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
胡雪松 县税务局局长
经办人:袁琦 6022840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税务局
(十四)关于落实减轻受困企业税收负担政策
1.为复工复产,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对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或发生严重亏损,纳税确有困难,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经办人:迪娜 7782302
2.个体“双定户”在疫情期间开业经营,经营收入降幅达20%以上的,可申请调减定额。
经办人:郝佳 6022436
3.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业中小微企业,在免征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础上,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经办人:迪娜 7782302
4.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商务楼宇、商场、市场、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在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按照实际减免租金的月份相应数继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经办人:迪娜 7782302
5.对受疫情影响申报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
经办人:郝佳 6022436
6.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
经办人:张丽娜 7785011
7.二手车经销商企业销售旧车减征增值税。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经办人:郭雅玲7782302
8.电影放映服务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经办人:郭雅玲 7782302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十五)关于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政策
1.落实增值税改革政策,突出抓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和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退还政策落地,切实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经办人:郭雅玲 7782302
2.继续落实农林牧渔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
经办人:郭雅玲 7782302
3.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经销企业取得的符合不征税条件的财政补贴收入,可以按照不征税收入进行税务处理。
经办人:张丽娜 7785011
4.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经办人:张丽娜 7785011
5.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或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同时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生产销售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予以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及时足额为其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经办人:郭雅玲 7782302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十六)关于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税收政策
1.进一步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政策。
经办人:郭雅玲 7782302
2.对自治区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新购置设备,在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
经办人:张丽娜 7785011
3.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经办人:郭雅玲 7782302
4.对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经办人:郭雅玲 7782302
5.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和捐赠税收优惠政策。中小企业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捐赠支出,符合财税规定条件的,依法允许企业所得税全额税前扣除;捐赠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符合财税规定条件的,依法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经办人:张丽娜 13399995376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十七)关于优化办税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政策
1.鼓励符合条件企业积极申报,简化办税程序,纳税人无需另行填表,无需附报任何资料,无需税务机关审批,无需征纳双方见面,只需通过网上申报即可享受税收优惠。
经办人:巴丽根6029572
2.全面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税服务,为防疫期间提升办税缴费服务质量,落实网上办税最多跑一次196项业务事项清单。
经办人:巴丽根6029572
3.加强与邮政部门协作,优化“网上申领、邮寄配送”发票业务,更高效服务纳税人、缴费人。
经办人:巴丽根 6029572
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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